根据本科教学评估要求和教务处的要求,现将试卷批改、装订的要求规定如下,请各教研室和相关教师遵照执行。
一、试卷批改要求
1、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2、统一命题考核的课程必须由各教研室采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其他课程也应尽量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
3、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
4、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批改;
5、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要有题首得分,总分合计要准确,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
(2)每道小题的批改:选择、判断、填空题等小题错误时应在答案下方划小横线标识,每空(个)一标;
(3)除选择、判断、填空题等的小题外,其它小题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左侧标记正分,右侧标记负分;答错题和未答题要记“0”分;
(4)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
(5)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改正错误,并在其下方有评卷人和负责人签名;
(6)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7、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8、阅卷结束后,按照统一安排由审核人审核后任课教师方可拆封试卷并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9、每门课程的卷面得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10、由系教学主任负责本系所有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批改结束后,应对试卷的批改质量进行抽查;
11、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应及时汇报出现的新问题,由系部统一研究解决。
二、试卷装订要求
1、凡考试课程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目录
(3)考场报告单
(4)阅卷审核表
(5)试题
(6)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7)学生成绩表
(8)试卷分析表
(9)所有考生试卷。需按专业、班级、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重修试卷附后。
2、试卷封面标定的应考学生数与装订的学生答卷数(未考的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试卷上标注“缓考、旷考、免考”或“缺考”等字样)及学生成绩册上的学生数三者必须严格一致。
3、另按试题、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表、试卷分析表附一套上交。
4、将试题、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表、试卷分析表、学生平时成绩、不及格名单等装入课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