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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教研室规章制度

时间:2017-12-29



人文教研室管理细则(修订)



教师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量。在教学工作中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按要求拟定并上交教学进度表和教案。教研室主任对教师的教案和教学进度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教师要熟悉学生,经常深入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自学能力,因材施教。教学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启发式、研究式等教学方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采用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教师要严守教学纪律,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教师迟到或早退将根据体育系和学院教学纪律规定给予相关处罚。

教师不得随意调课、串课。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事先报告系主任和教学主任,填写调课单,经批准同意方可调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耽误的课程要及时补上。教师在授课期间因公出差、开会、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及其他活动,一律按照学院制度和规章制度批准,方可准假。教师事假和病假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按职工劳动管理条例办理手续。对无故旷课的,必须按时补课。

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批改。学科课程作业每学期不少于5次,期中检查不少于3次。

教师应坚持互相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6-8次,教研室老师每学期听课4-6次。听课前应事先到教研室领取听课表,听课后教研室要组织评课并做好听评课记录,听课的听评课记录表由教研室统一管理。

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利用业余时间搞科学研究。教师的科研方向要围绕体育系现有科研团队和方向确定,并将科研和教学有机结合,形成在教学中搞科研,科研运用于教学。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会议结束后要参与教研室组织的科研活动,传达会议内容和精神。

要严格课堂纪律。每次上课前,教师必须清查各班实到人数并登记;上课中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听课情况,对违纪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予以登记;教师要记录学生迟到和早退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

教师要严格按照教研室活动计划参加教研活动。教研活动要围绕教学及教学改革、科研等工作展开学习讨论,教研室要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 教师要遵守教研室命题工作的相关规定。各位教师要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成课程的命题工作;命题时间为每学期教学周的第14周开始,试题上交时间为选修课程第15周周二,必修课程为第16周周二;如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交回试题者,第一次由教研室提出批评,如屡教不改则上报体育系按照系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体育系人文教研室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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