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体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已经把健康问题提升到国家的战略位置,纲要明确指出以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进操场”主体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15]4号)的要求,保障学生课内及课外的活动时间,促进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进操场。
忻州师范学院结合教育部高校体育指导委员会一起落实推进《三走》(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进操场)政策,学生下载“运动世界校园”APP进行打卡跑步,进而培养大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营造校园阳光长跑活动的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培养学生顽强的意志品质。
一、参与对象
1、大一年级 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必须参与)
2、大二年级 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必须参与)
3、大三年级(自愿参与)
4、大四年级(自愿参与)
二、跑步方法
1、时间:第3周开始至第18周结束,每天上午6:00-9:30,中午11:15-14:30,下午16:30-21:30。(上课时间除外)每学期最少完成30次跑步,参与学生自行安排时间。
2、距离:每次参与阳光健康跑女生距离不少于1500米,男生不少于2000米。
3、速度:女生速度不能低于1.5米/秒,男生速度不能低于2.0米/秒。
4、地点:阳光健康跑地点为主校区田径场、东校区田径场,参加跑步的学生按照系统线路设置的考勤点(已经卫星布置点位,每次学生上线会随机生成点位)进行健康跑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大学一、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阳光健康跑活动,三、四年级学生自愿参与。参加阳光健康跑活动的学生,每人每天限跑1次,男生每次跑步有效数据为2000米,女生每次跑步有效数据为1500米,跑步时间不得超过16分钟或少于6分钟,否则,系统将默认为无效。为鼓励学生多参与长跑,超出规定次数的,在学生期末体育成绩上给予适当的加分。
2、跑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如发现上述行为,本学期长跑活动以作弊论处,并按忻州师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3、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跑步活动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跑免试证明,提供校医院或三甲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由所在系的主管领导签署相关意见后,交体育系公体教研室核实后酌情处理。
4、阳光健康跑每学期最少完成30次,完成者方可正常评定体育课成绩,否则体育课成绩不予及格。超过40次(含40次)者体育课平时成绩加5分,超过50次(含50次)者加10分,体育课平时成绩最高为100分。所有长跑记录以阳光长跑管理系统为准。
5、在学期规定时间内,一、二年级学生参加跑步次数不足30次者,每学期第一周至第二周为补跑时间,补足上学期缺跑次数,同时体育课考试合格者视为补考合格。
6、每学期期末按照“运动世界校园”跑步系统排行榜,对排名前20名的学生颁发阳光健康跑荣誉证书。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体育系公共体育教研室所有。
忻州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体育系公体教研室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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